在留资格“永住者的配偶等”是指,拥有“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以及作为永久居住者或特别永久居住者的孩子在日本出生并继续在日本居住的人所取得的在留资格。
在留期间为5年、3年、1年或6个月。
在留资格“永住者的配偶等”的取得条件。
一、永住者的配偶的必要条件。
1. 与永住者有婚姻关系。
2. 与永住者同居等婚姻实际情况。
二、永住者的子女的必要条件。
1. 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亲生子女。
2. 是在日本出生的孩子。
在留资格“永住者的配偶等”也是没有劳动限制的在留资格之一。因此,基本上任何业务都可以从事。雇佣形式方面,从正式员工到合同工、临时工等各种形式的雇佣都是可能的。报酬必须与雇佣形式相同、业务相同的日本人支付同等以上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