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主要购房目的是想在未来带孩子移民到日本生活,因此要提前看好房产周边的设施与地理情况,包括是否有幼儿园等孩子上学相关的需求。
发布时间:2018-06-05 点击量:2900
在旧“城市计划法”中,用途地区只有住居地域、商业地域、准工业地域、工业地域4种。
当初的适用地区是东京、横滨、名古屋、京都、大阪、神户6大城市。
地方城市等在昭和时代才被较多的应用。
随着经济高度增长,旧「城市计划法」变得不够完善。
昭和43年(1968年),「城市计划法」全面改变。
平成4年(1992年)进行一部分修改,细化为12种。
平成8年开始(1996年),修改为如今的用途地域。
具体用途地域分类:
1. 第1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
2. 第2种低层住居专用地域
3. 第1种中高层住居专用地域
4. 第2种中高层住居专用地域
5. 第1种住居地域
6. 第2种住居地域
7. 准住居地域
8. 田园住居地域
9. 邻近商业地域
10. 商业地域
11. 准工业地域
12. 工业地域
13. 工业专用地域
即使是第1种低层住居地域,也不是绝对的住宅专用地。建筑物的用途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要用于住宅以外的其他用途时,需要确认好周围的情况。
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是,当恰好处于用途地域的交界处,横跨两种以上用途地域,那么占地面积比例大的一侧的用途地域内容将适用于整个用地。
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在签订交易合同前,根据宅地建物取引士进行的重要事项说明是可以了解到的。
但是,在出售地和二手住宅中,如果不进行实际测量,详细的面积比例并不清楚。因此,关于“实际应用的用途地域是哪种”的说明比较模糊的情况也存在。
我也遇到过很多购买一户建的人,在退休后萌生自己开店的想法,或做律师、税理士等个人事务所,办公地点就在自己家。
这时,作为第1种低层住居地域,就有很多难点。
对这种住宅进行改装,想将店铺、事务所与住宅兼用的情况,店铺或事务所部分不能超过使用面积的二分之一,且只能占50平米以下。
也就是说,如果住宅占地面积100平米以上,店铺或事务所部分最多只能50平米;住在占地面积60平米,店铺或事务所部分最多只能30平方米。
当然,当这种住宅全部作为店铺或事务所,也不可以。
如果是第2种低层住居地域(根据行业来看),可以承认150平方米的独立店铺或事务所,作为其他用途也是有可能的。
先生的主要购房目的是想在未来带孩子移民到日本生活,因此要提前看好房产周边的设施与地理情况,包括是否有幼儿园等孩子上学相关的需求。
再一次印证了那句话“心态好的客户,最终都能得到好结果。”我也为能遇到如此高涵养的客户而感到十分感恩。